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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要|【北大文科创新讲坛04】周飞舟:城乡之际与家国之间——城镇化的社会学

2022年4月28日下午,“北大文科创新讲坛”第4讲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208会议室举行,主题为“城乡之际与家国之间——城镇化的社会学”。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系主任、教授周飞舟主讲,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章永乐主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刘守英和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向勇、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渠敬东出席并参与讨论。本次论坛同时以线上直播形式举行。



论坛伊始,章永乐老师首先介绍了“北大文科创新讲坛”的设置初衷。“北大文科创新讲坛”是由社会科学部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联合主办,旨在搭建交流学习、启发激励的跨学科公共平台,营造扎根中国大地,直面中国问题,关心和思考人类所面对的重大问题的学术创新风气。


章永乐老师主持


周飞舟老师作题为“城乡之际与家国之间——城镇化的社会学的”主旨报告。周飞舟老师首先从中国城镇化发展的三个阶段及其特点展开论述。周飞舟老师认为,中国城镇化最突出的特点表现为接力式的发展,即农村地区的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大规模的集中,是分步骤、分阶段展开和完成的。城镇化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被概括为“工业城镇化”(1980-1994),其中最重要的特点是工业发生在农村,具体是指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由此中国开启了一段增长速度较快的工业化进程。由乡镇企业发展领衔的城镇化之路,被费孝通先生概括为“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到了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国城镇化开始进入第二个阶段——“土地城镇化”(1995-2012)。这一时期,分税制改变了央地财政关系之格局,地方政府“以地生财”,探索出一条以土地为城镇化发展总驱动力的新模式。这套模式以土地、财政、金融为核心,实行“三位一体”的运作,非常有利于基建投资和城市建设。到了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提出建设新型城镇化的总体目标,其中最重要的两点要求是“流动人口市民化”和“就地就近城镇化”,这标志着城镇化发展进入第三个阶段,即“人口城镇化”。


周飞舟老师发言


那么,距离2012年提出的两大目标已经过去了十年,实际效果如何呢?周飞舟老师用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来观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数据显示,2012年两者的差距为17.24%;到了2020年,两者的差距变为18.49%。近十年的时间,这二者的差距不减反增,说明了流动人口“落地”之困难。换言之,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仍然困难。学界通常将这种融入困难的原因归结为房价过高、户籍制度限制、土地制度束缚与社会公共服务提供不足。由此来看,人口城镇化的目标面临着重要挑战。


不仅如此,人口城镇化面临的挑战还有许多。据周皓老师的研究,中国流动人口的规模持续扩大,平均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流动人口。而且这种流动模式表现稳定,跨省流动人口与省内流动人口的比例稳定在1:2,乡城流动人口比例稳中有升。另外,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向也较为稳固。例如,跨省流动人口中流入中西部地区的比例十年中在缓慢上升。


总的来看,当下中国人口城镇化的发展现状距离预想的城镇化目标,还存在很大距离。为此,周飞舟老师指出,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影响人口流动的因素。首先,从关乎流动人口的政策来看,近些年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公共举措,如控制房价过快增长、开放户籍限制、统筹医疗和教育等社会保障城乡接轨。但就目前人口城镇化现状来看,这些政策发挥的促进作用仍是有限。其次,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有两大影响因素一直未被重视。其一是家庭本位文化,其二是集体土地制度(包括农地和宅基地)。这两大因素对于流动人口的“落地”及中国人口城镇化的走向发挥了关键作用。其实早在1996年,费孝通先生就已经关注到了这两大因素的重要性。费先生认为,巨大的民工潮之所以并未引起社会动乱,是因为民工“有家可回”。于是,费先生将其形象地概括为“农村现行的制度是建设现代都市的支持。我们不就是摸着农村里有家可归的石头在渡工业现代化的河么?”


费孝通先生晚年文集《行行重行行》

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2021年


随后,周飞舟老师根据在安徽万涧村的田野调查,绘制了当地农民外出务工图。在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建国之后当地农民进城务工的流动图景。在大的历史背景下,图中显示出影响农民工不断流动的因素及其历史事件。首先从时间维度来讲,每个世代的农民工在个人生命历程里有其家庭分工的考量。譬如,何时外出打工、何时结婚生子、何时返乡陪读和抚养孩子,这些问题都是农民工个人生命中的“大事”,也直接关切到个体的进城与返乡。而不同世代之间农民工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新的家庭生命周期”。也就是说,上一代人打工是为了子代不打工,但事实是多数子代仍会回到进城务工的“主旋律”中。简言之,单看每代人的工作和生活是生命历程的视角,合看多代之间的工作和生活则是“新家庭生命周期”的视角。其次从空间维度来讲,第一代农民工在农村出生,在城乡之间读书上学,之后进城务工,用务工赚的钱回村盖房,然后娶妻生子,再外出打工。直至第三代出生,他们通常选择回乡陪读。因此,于第一代农民工而言,他们不断往返于家乡和远方之间。但近些年,代际之间呈现出新的变化,即第二代农民工不同于父辈,大多选择在县城乃至家乡所在的地级市买房。而这种变化,恰恰具有重要的城镇化意义。虽然第二代农民工进的“城”并非是打工所在的城市,而是家乡所在的县城或县级市,但这仍然构成了当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徽万涧村的外出务工图


周飞舟老师进一步从流动人口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展开论述。周飞舟老师认为,我们应该反思和调整关于流动人口的一些误解。人口流动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血液”,是发展的动力和稳定的基石。这与其他国家情况不同。一直以来,人口的高流动性被视为社会稳定的重大威胁,但中国存在体量如此庞大的流动人口不仅表现稳定,还能创造出巨大的社会经济财富,主要是中国人口流动的特点所致。中国人口流动是个体化流动,不拖家带口,老人与子女都安置在家乡。这种个体化流动受到资本的极力青睐,因为资本只需要关注和利用个体化的劳动力即可,而不用花费额外的精力和成本顾及农民工的家属。另外,个体化流动是以“家庭本位”为前提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家庭本位的“心态”与家庭伦理的作用之下,表现出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品性。在农民工心中,养育下一代出色的子女是工作及其忍耐的最大驱动力。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流动人口不仅不是威胁社会稳定的力量,反而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他们虽然背井离乡,但是人人心有所安。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家庭本位的文化是数千年以来的文化传统,是中国文明的核心价值之一,它能够起到维系农民工辛勤劳作、吃苦耐劳的强大作用,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但仅有文化还不够,周飞舟老师认为,文化发挥作用与特定的制度架构有关。具体言之,家庭本位的文化要发挥作用,与农村的现行制度,尤其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家庭本位的“制度外壳”。之所以称之为制度外壳,是因为它对家庭的完整性有特别强烈的保护作用。周飞舟老师的这一观点,建立在对国家-农民、城市-乡村之间的复杂关系认识之上。在传统社会里,农民分为小农和地主。国家是防止大地主去侵蚀、消灭小农而导致土地兼并的一个重要力量。因此,在传统社会中,国家不能简单认为是大地主的代理人。大国小农一直是我们国家的历史现实,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十分注意这一问题。而农民对国家的认同也正是建立在国家对其土地保护的基础之上。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大规模的城市资本开始下乡。我们常常关注到的是,资本下乡带来了农村发展的活力。但更要注意的是,倘若没有国家在背后作为强大的后盾,农民极易被资本所侵蚀。所以,传统社会中国家与农民关系之框架,仍然适用于新时代背景下国家与农民关系之研究。历史维度的延续就体现在国家与农民关系一以贯之的脉络之中。


当代的农民是以农村集体的形式呈现在国家和资本面前。无论是国家还是资本,与农民打交道之时,都不是直接和单个的小农接触,而是通过“集体”这样一个单位。需要指出的是,当下的“集体”一词有其历史维度和现实意义。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集体所有的农地和宅基地制度,而这正是体现了国家对于“家庭”的保护。换言之,在国家和农民之间,存在着土地集体所有制,它对家本位的文化起到了重要的维护和保持作用。因此,无论是谈城乡统筹,还是谈脱贫攻坚,都离不开家庭的完整性视角。


农民工的生命历程/“新家庭生命周期”


周飞舟老师最后总结道,通过流动人口的生命历程和家庭生命周期,可以看到流动人口在层级分流中不断“沉淀”和“回流”。也就是说,流动人口根据自身的能力、关系结构、动力、境遇的差异,呈现出不同层级的“落地”和“折返”。第二代农民工在空间上的不断折返展现出不同的特点,他们最终“落下”的地方在城乡之际,也就是县(市)城。从费孝通先生对中国城镇化模式的理解出发,应该摒弃城乡完全对立的观点。中国城镇化发展模式应超越城乡对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性”(urbanism),实现“乡土伦理”在城市中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城乡之间的地带,城乡之间的人群,城乡之间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这些东西并没有被大规模的改变,而是深深扎根在中国历史文明的水土中。


评议环节


论坛线下会场


论坛随后进入到评议环节。首先展开评议的是刘守英老师,他回顾和概括了周飞舟老师讲座的主要内容及思路。刘守英老师表示,讲座从中国城镇化发展的三个阶段入手,不仅讨论了城镇化发展模式的特征,而且指出了中国当前城镇化模式(人口城镇化)的独特之处。可以看出,中国城镇化发展模式与西方国家显著不同。这就提醒我们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需要重新思考有关城乡发展的研究范式。换句话说,城乡二元对立的两极化思维应该得以破除。实现城乡融合不仅完全可能,而且这本身构成了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部分。因此,中国的城镇化之路证明城乡融合将成为一种新的范式。讲到城乡融合之发展,县城或者县域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未来应是以县域为载体的城乡融合模式。作为城乡之间的联结,县域成为未来“落人”、“填人”的地方,但这个过程将需要三代人以上才能逐渐完成。


刘守英老师同意家庭及家本位文化在当今城乡发展中发挥的显著作用。他指出,中国的文化是有关家的文化,亦是一个有根的文化,“为家”是不同世代农民工辛勤劳动的同一动力。但需要注意,农二代与农一代在城乡流动中正在发生“革命性”的差异,且代际之间的差异已经十分显著。刘守英老师认为,这种显著的代际差异可能是影响未来城乡发展的最重要变数。另外一个需要继续讨论的问题是,当今农村社会已经由熟人社会渐变为陌生人社会。与此同时,村庄的功能也在发生变化。这种村庄功能的变化直接关切到村庄制度架构的变迁,与之相关的“家本位文化”又会发生何种变化,值得思考。最后,就目前城乡融合的现状而言,农村业态过于单一化,导致城乡之间的差距依旧过高。我们应该反思之前进行的单向城镇化模式对乡村造成的伤害。换言之,快速城市化模式发展的另一面,是以牺牲乡村发展多样性为代价换来的。保护农民的权利与提倡农村业态的多样性应该提上日程。


刘守英老师评议


接下来,渠敬东老师围绕讲座中的“家乡”与“土地”问题展开评议。渠敬东老师指出,周飞舟老师从时间和空间两大维度对人口流动及相关问题进行讲解,其实这并非是一个抽象的流动过程,而是有特定的、具体的形态。这种特定的分析以人为基础,而“人”又以家为核心。“家”又围绕着各种制度条件保障下进行社会时空的构造,显示出变迁性的丰富意涵。于中国人而言,“家乡”不仅是具体的存在,而且也具有比拟性。中国人之所以有家乡意识,并非是指持续生活在本地、本村就会主动产生,而是指在离开家乡之后,才迸发出浓烈的家乡意识。大家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个误解,总认为中国是农耕文化,家永远附着在土地之上。但我们通过历史文献可以得知,中国文化或中国社会构造本是一个充满了不断离乡、离家的过程。例如,传统社会的经商、科举、做官、徭役等,都是不断离乡、离家的具体表现。于离家之人而言,时时刻刻想回到家,无论是身体意义上的回家,亦或是精神意义上的返家。在此意义上说,“家乡”是一个核心问题。正是因为有“离家”的过程,整个社会才能运动起来,社会构造才能得以实现。


从“家乡”一词来看,“家”是指房屋及居住在房屋中的家人,“乡”是指土地。“家”与“乡”背后分别蕴含的是“家居逻辑”和“乡土逻辑”。刘守英老师上述提到的“村庄共同体”,恰是能够联结起家居与乡土两种逻辑。这是特别要害之处。另外,土地也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如今我们常说的宅基地和耕地,构成了人在家乡中的两大重要支柱。渠敬东老师认为,当下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实质上就是永佃制。传统社会的永佃制保护的并非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土地的使用权(即佃权)。当下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更为厉害之处在于,是集体占有土地,以家庭为单位实行承包。在这其中,国家是代理人也是保护人的角色。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土地制度,才能将家庭伦理、集体保障和国家保护全部组合至一起。由此,家本位的文化才更加绵续、延长。最后,渠敬东老师指出,周飞舟老师的研究撑开了“家”的研究意涵,不仅关注乡村社会的“家”,还着重关注第二代农民工在县城的“家”。此项研究实质上是将吴文藻、费孝通先生早期的社区生态研究推进至费先生晚年提出的心态研究中来。


渠敬东老师评议


随后,针对“家乡”的理解与农业发展形态,向勇老师与刘守英老师展开了讨论、交流。最后,周飞舟老师对观众提出的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差距、县城的位置意义与县域研究的重要性等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向勇老师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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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珂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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